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市人社局《阜阳市贯彻〈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1〕1号)精神,现就我区申报2021年度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公开招聘的范围及对象主要指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已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二、招聘计划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及岗位限额内申报,超编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条件要求。招聘条件要明晰易懂,不得有难以衡量和把握的文字表述,如“具有较强的XXX能力或具有一定的XXX经历”等,一般不作性别、年龄等条件的限制。专业条件要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一般应按“类”设置专业条件(请参考附件2 )。
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于1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和空编通知书报送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股,有主管单位的事业单位要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再由主管部门征求编办意见开具空编通知书后统一报送;申报的,将列入下一年度招聘计划。
文:阜阳中公李老师
公告详情:
2021年阜阳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申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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