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国大力发展养殖业,各地政府也有政策支持。但是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修路、建设开发区、环保要求等因素,很多养殖场要求拆迁,关停等。
但是对于养殖场的补偿却是一个问题, 双方很难达成一致。往往养殖户都处于一个相对劣势的地位,对于自己的诉求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而且在双方进行补偿的协商时,被拆迁方对于自己的补偿诉求不能拿出有利于自己的依据,从而在谈判时陷入被动。这时对于养殖场的评估就显的尤为重要,评估报告可以帮助被拆迁方在谈判中化被动为主动。
正规的评估报告,其必须具有评估时间、现场测量、评估公司、评估方法等要素,面对正规评估报告应该引起重视。因为这样的评估报告极会作为拆迁方申请裁决或者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
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指定。这一点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从实践经验来看,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同政府私自选点的机构评估结果多的相差一倍还多。很多评估机构是没有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的,这一项在整个拆迁补偿结果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般按照经营效益、营业额、利润额等条件确定。有些地方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总是想先跟被拆迁方施压,绝口不提评估事宜,也不出具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决定,这也是需要密切注意的违法行为。